香港文汇报21日评论指出,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于二次大战结束70周年之际发表的讲话,没有对“以史为鉴”有深刻正确的理解与践行。日本的军国主义能否随着安倍讲话而解脱,日本的新宪法可否为战争解套,延续二战政治格局和新世纪的经济秩序会否成为日本挑战的对象,世人正拭目以待。
文章摘编如下:
就篇幅上说,此次安倍的讲话比50周年、60周年时的村山讲话、小泉讲话多了3至4倍,也同样有“侵略”、“殖民主义”、“反省”、“衷心道歉”等字眼,讲话中也提到中国人民抚养日本在华孤儿的感人事迹,也解释了战后出生的日本人民数目已经超过总人口的80%,“不能让与战争毫无关系的子孙后代担负起继续道歉的宿命”,但是,中韩都认为安倍不诚恳,没有真诚反省。
这是由于中韩两国饱受日本侵略战火的蹂躏尤甚于其他国家。安倍之所以如此讲话,中韩之所以不满意,不仅限于此,还有其他的原因,其中主要有:
一、讲话本身误置因果关系。讲话没有将日本发动战争归咎于军国主义,而是诿过于别人,安倍说是由于欧美各国的殖民地经济使日本的经济受到重大打击,日本才迷失了,变成国际秩序的挑战者,他自己对本国国民伤亡哀痛之感,甚于战祸影响其他国家的人民伤亡的哀痛。他也没有像村山等日本领导人认错的勇气,村山当年说,“我国殖民统治和侵略给许多国家,特别是亚洲各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害和痛苦。我谨此再表示深刻的反省和由衷的歉意。”
但安倍所“反省”和“道歉”的只是“我国对那场大战中的行为”,为何如此羞答答、不明说检讨的是“殖民统治”和“侵略”的行为呢?是不是还有挑战二战以后形成的政治格局、挑战经济全球化后的经济新秩序的图谋呢?
二、对“以史为鉴”有误区。中华民族有尊重历史的文化传统,《诗经•大雅•荡》:“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说是殷商要以夏桀为鉴戒。由此可见,中国人反省历史的目的,是为了知兴替,明得失,不是为了得到道歉而说反省。中国的断代史,都是后朝修前朝史,治史者早已与前朝无关,难道就不能总结前朝的教训吗?为何安倍要为当下的日本人“被道歉”解脱呢?这显然是安倍错误的历史观作祟。
三、试图改变和平宪法。亚洲国家乃至世界都在不同程度上担心日本军国主义复辟。和平宪法是关押军国主义这只“老虎”的笼子,这只老虎出笼后会咬人吗?连美国都不敢完全排除这个可能性,到底这是世界上受到原子弹攻击的“老虎”,报复起来不得了。
二战之后日本之所以和平,是遵守和平宪法的缘故。由美国军方主持的日本宪法第9条第1款指出,“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家权力发动的战争、使用武力或武力相威胁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
第2款还规定,“为达成前1款目的,不保持海陆空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该条就是日本和平宪法最重要的条文。根据日本宪法第96条的规定,修宪是要经各议院全体议员三分之二议员赞成的。但为了修改和平宪法,安倍打算先修改第96条,降低修改宪法的门坎。
日本如不修宪,就有悔罪之意。倘若修宪,再道歉一百次也没有人相信,何况是那种假“道歉”。一方面道歉,一方面扩军。宪尚未修,今年的军费已增至历史新高,这是什么表示?
战后对战犯的审判也可以提供有益的参考性思路。在二战之前,国际法上没有审判战犯的制度。二战期间,法西斯德国和军国主义日本的空前暴行,激起全人类的义愤,促进有关战争罪的国际战争责任制度的形成。
苏、美、英、法执行了《关于德国暴行的宣言》(莫斯科宣言)和《关于告发及惩处各轴心国家主要战犯》的协议,设立国际军事法庭,制定该法庭宪章。1945年11月到1946年10月纽伦堡军事法庭审判了法西斯战犯,判决12人绞刑,7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宣布纳粹党领导机构、秘密警察和党卫军为犯罪组织。
差不多同时,中、苏、美、英、法、荷、印、加、澳、纽、菲十一国的代表也组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1946年4月到1948年1月在东京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判决7人绞刑,16人无期徒刑,2人有期徒刑。
然而,对国际战争责任制度,审判法西斯德国战犯和审判日本战犯却有不同。前者惩处较为彻底,后者惩处并不彻底,例如日本关东军司令、日本华北侵略军司令和731细菌部队等重要战犯都没有成为东京审判的对象。
1950年3月,远东盟军司令部还宣布“宣誓释放制度”,据判决书在日本执行刑期的所有战犯,可以在刑期终了前释放。纽伦堡审判的彻底性,是德国很快成为“正常”国家的原因,但东京审判的不彻底性,加上其他因素,却使日本又走上另类道路的可能性。
日本的军国主义能否随着安倍讲话而解脱,日本的新宪法可否为战争解套,延续二战政治格局和新世纪的经济秩序会否成为日本挑战的对象?世人正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