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区域合作机制,形成各有侧重、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的高层对话平台以及专业合作平台……一系列经贸合作新诉求在9月中旬广西南宁举办的第十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商务与投资峰会)上迸发活力,畅通"南宁渠道"不仅为扩大双边贸易额提供保障也为电力、能源的互联互通深入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经贸合作成效显著
2004年以来,中国东盟博览会(商务与投资峰会)以连续成功举办13届,已经成为推动中国东盟全方位务实合作的重要平台。
近年来,中国东盟在政治关系不断深化的同时,双边经贸合作稳步健康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中国已联系八年保持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连续六年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据了解,2016年,中国东盟双边贸易额实现了4522亿美元,今年1~7月,双边贸易额达到2770亿美元,同比增长14.5%。近十年来,东盟已经成为中国对外投资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双向投资额超过1850亿美元。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中国积极支持东盟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在东盟国家建立了一大批公路、铁路、机场、港口、桥梁、电力等基础设施项目,提升了东盟内部互联互通水平。"
在本次活动上,重点展示电力、铁路、工程机械等国际产能合作与装备制造业领域,举办中国-东盟基础设施合作论坛、电力合作与发展论坛等投促活动,为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提供专业平台。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杨昆表示:"东盟国家电力发展需求、资源禀赋与中国电力工业的生产能力、发展经验,可以形成互补,实现合作互赢。"
近年来,东盟国家经济发展保持着良好态势,对电力具有持续旺盛的需求,目前来看还没有得到完全满足;区域内煤炭、水能、太阳能资源丰富,具备大力发展电力工业的良好基础。中国电力工业已形成规划设计、设备制造、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完整的产业链,具备设计、制造大型成套电力装备能力。中国在特高压、智能电网、水轮机组制造、水电工程技术等方面具有世界领先水平;风电、光伏发电设备制造产能世界第一,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也走出国门。可以说,加强中国-东盟电力合作具备坚实的基础。
今年5月在北京举办的"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上,中国与东盟有关国家在加强基础设施领域合作和融资、加强标准合作等方面签署了一系列合作协议,并签订了一批输变电、风电、电网升级改造、煤电项目贷款协议。
电力合作前景可期
2016年,中国主要电力企业设备和技术出口总额39亿美元,新签订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金额488亿美元,目前有在建项目1691个、合同总金额1610亿美元。
其中,中国与东盟国家电力合作成效显著。2016年中国主要电力企业对东盟10国实际完成投资额(3000万美元及以上项目)14.8亿美元,新签3000万美元以上承包工程项目合同额24亿美元。
过去几年,中国电力企业在东盟国家有多个重大项目落地,覆盖煤电、水电、风电、电网建设与改造、电力装备制造等领域,投资方式包括工程总承包(EPC)、建设-经营-转让(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卖方信贷等,推动了当地经济发展,实现了合作共赢。
中国持续致力于东南亚区域跨国输电线路互联和电力交易,以实现跨地区、跨国家的资源优化配置。截至2016年底,缅甸电厂以1回500千伏、2回220千伏线路送中国;中国以3回220千伏、3回110千伏线路向越南供电,以1回115千伏线路向老挝供电。2016年,中国从缅甸购电4亿千瓦时,向越南送电15亿千瓦时。为进一步促进区域间电网互联互通,增进了解,分享经验,促进合作,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倡议发起了澜湄国家电力企业高峰会,迄今已举办四届。
杨昆强调:"中国-东盟电力合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在深化合作的进程中,还存在亟待完善的方面。"
进一步加强区域范围上的电力合作定期沟通交流机制;积极落实《中国-东盟产能合作联合声明》,进一步推进电力产能合作;持续加强双方电力标准对接;积极推动中国与东盟有关国家的电网互联互通,并将其作为《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与"一带一路"倡议对接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区域内可再生能源高效、可持续开发;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上述六个方面将有利于中国-东盟在电力合作上实现更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