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河南省高院对一起去年一度引起全国关注的恶性案件进行了二审宣判。四名犯下强奸和强迫幼女卖淫重罪的恶魔,均被法院判处了死刑等重刑!
大家可能还记得,去年4月的时候,网上流出的一起涉及河南尉氏县的“特大强迫卖淫案”,引起了全国网民的强烈关注。
当地一个名叫赵志勇的男子,为了满足自己的罪恶兽欲,竟然在2015年-2017年间,通过一个名叫李娜的女子和一个名叫刘洪羊的男子,逼供多名幼女和未成年的在校女生供他强奸。之后更有男子周合鑫等人参与进来,一同强奸这些受害者。
由于此案的受害者全是未成年人,其中更有多名幼女,这般极度恶劣的案情当时也立刻点燃了网友们的怒火,很多人都要求司法部门严惩这些恶魔,并认为此案应该强奸罪——而不仅仅只是“强迫卖淫罪”——顶格论处。
另一方面,此案中强奸数名幼女和未成年人的主犯赵志勇,也被扒出在案发前不仅是当地“知名企业家”,而且他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还曾长期把自己伪装成“慈善人士”,当地的小学和留守儿童群体捐献过一些钱物。因此当他奸淫多名幼女的罪行曝光后,这更令人对他的罪行以及他的人品感到阵阵作呕!
然而,由于此案毕竟涉及大量未成年人,因此在去年4月意外曝光后,此案的后续情况又一度在舆论场上“沉寂”了下去。这也令网上一些不了解公检法工作的人抛出了一些消极的声音,担心此案会被“压下去”,正义“无法得到伸张”。
但我国的法律和司法体制并没有令公众失望!在1年后的2018年10月23日,河南省开封市法院就用公正的判决回应了人民在此案中对于正义的呼喊,并打消了网上的那些顾虑和担忧—— 一审当庭以大家都希望看到的强奸罪判处了罪大恶极的赵志勇最顶格的死刑!死刑!死刑!
在其他三名罪行恶劣的犯罪分子中,李娜因犯强奸罪、组织、强迫卖淫罪,亦被判处死刑,虽然缓期两年执行,也被[限制减刑];刘洪羊则因同样罪名获刑18年,周合鑫因强奸罪获刑12年。
不过,此案一审宣判后,除李娜外的3名恶徒竟全部提出上诉,想利用法律赋予被告人的权利做出“垂死挣扎”。
最终,就在昨天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对此案做出了公正的二审判决,查明在2015年5月至2017年1月期间,赵志勇明知多名被害人系幼女或受李娜等人强迫仍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李娜采取暴力、胁迫手段迫使多名被害人多次与赵志勇、周合鑫等人发生性关系。刘洪羊明知多名被害人系幼女或受李娜等人强迫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仍多次开车接送。周合鑫明知多名被害人系幼女仍与其发生性关系。
因此,河南省高院驳回了这三人的上诉,维持了一审的判决,等待赵志勇的仍将是死刑,而李娜等人也将是死缓、以及十多年的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