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县(市、区)都要建立健全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这是1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的明确要求。
“今天就定下来,县区级政府必须要负起这个责任!”总理的语气十分坚定。
当天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兜住基本民生底线。会上,李克强动情地讲起几年前他在基层考察时遇到的两件事。
第一件事,发生在一次考察途中。当时,李克强看到公路边破旧的村民房屋便要求“临时停车”,径直走进一户贫困居民的家中。
“这户人家一家6口人,父子俩智力都有障碍,几乎没有生活能力,两个孙女连学费都交不起。全家人住在一间破破烂烂的土坯房里,家里的情况真是惨不忍睹啊!”许多年过去了,总理还能清清楚楚回忆起当时的每个细节。
看到家中一贫如洗的状况,李克强与随行人员“凑了点钱”给了两位老人,当场承诺“一定让你们过上好日子”。半年后,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这家贫困户搬进了宽敞明亮的新家。
总理接着又讲起另一个故事。有年他到湖南一个村开座谈会,村民们七嘴八舌提建议,有位妇女坐在一旁一直“嘀嘀咕咕”,但不敢大声说话。在总理追问下,这位妇女犹豫着憋红了脸说,她女儿刚刚考上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但家里为了给丈夫治病已经花了5万元,实在付不起女儿的学费,只好让孩子外出打工。
李克强当即要求当地负责人,不仅要解决这一家的问题,更要在全省做好筛查,看还有多少类似情况。“决不能让一个考上大学的孩子因贫困上不了学”。很快,当地几十个类似情况的孩子也上了大学。
讲到这里,总理发自肺腑地对与会人员说:“这两个家庭的事,都是我无意中看到了才解决了,但那么多我没看到的贫困家庭的事怎么解决呢?所以我们必须要建立起一个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长效机制。”
他说,中央已经建立了由民政部牵头、多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但更重要的,是基层政府要担负起自己的责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
“今天我们就定下来两件事:第一,县区级政府必须要负起这个责任,全国各县(市、区)都要建立健全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第二,各级财政要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来,决不能‘打马虎眼’!这方面的投入只能增加,不能减少!”总理斩钉截铁地说。
李克强指出,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仍然存在着许多发展不平衡的地方,还有不少困难群众连基本的“吃饱穿暖”都没有做到。“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绝不是小事。这是大事,是我们最突出的‘短板’!”总理说。
“各级政府、各个部门要切实负起这个责来。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既然当了这个官,就要担起这个责任,实实在在为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做点实事!”李克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