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24日电 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4日举行。会议接受了李士祥、陈刚、林克庆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当天说,李士祥、林克庆两人因职务调整,陈刚因工作调动,最近中央批准李士祥、陈刚、林克庆不再担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他说,根据有关规定,三人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去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李伟对李士祥、陈刚、林克庆为首都科学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他说,李士祥、陈刚、林克庆在担任北京市副市长期间,积极协助市长做好政府工作,注重依法行政,推动改革创新,在各自分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当天会议以按表决器的方式,接受了李士祥、陈刚、林克庆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资料显示,李士祥,男,1958年8月生,北京市人。他早年曾是北京市草场中学教师,后担任过昌平县县长、朝阳区区长、北京市委秘书长等职务。
李士祥在担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常务副市长期间,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以及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外事、税务、统计、金融和政务公开等工作。他于今年1月被选举成为北京市政协副主席。
陈刚,男,1966年5月生,湖北崇阳人。他曾任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团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市长助理,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等职务。
陈刚在担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副市长期间,协助负责规划方面工作,负责国土、住房和城乡建设和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工作。
林克庆,男,1966年10月生,湖北仙桃人。他曾任共青团北京市东城区委书记,东城区常务副区长,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大兴区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务。
林克庆担任北京市副市长期间,负责农村、农业、水务、园林绿化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