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6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实施评估报告》。报告中所规定的目标任务已如期完成。中国政府还将制定新一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
该报告内容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人权教育、国际人权条约义务的履行和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六大方面。其中涉及工作权利、基本生活水准权利、社会保障权利、健康权利、受教育权利、人身权利、知情权、参与权等各方面权利。到2015年底,如期完成了《行动计划》预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其中约48%的约束性指标、50%以上的涉民生指标提前或超额完成,《行动计划》得到全面落实。
在《行动计划》规定的约束性指标之外,中国政府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民众诉求,做了大量促进人权保障的工作。自2012年起,异地高考逐步开放,受教育权得到更加充分的落实;2013年12月,劳动教养制度被废止;2015年8月,对四类服刑罪犯予以特赦;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在立法上取消了9个罪名的死刑,适用死刑的罪名从原来的55个减少至46个等。
报告说,根据《行动计划》的规定,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牵头,国家立法和司法机关、国务院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组成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负责统筹协调《行动计划》的执行、监督和评估工作。